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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

shanghui 2019-07-26 10:56 本文章1088阅读

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江苏商会党风廉政建设,从严治党,依法行政,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为了便于党支部及时掌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报告方式和报告时间

1、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每年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向党支部报告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年度报告一般安排在每年的12月进行,具体时间由秘书处通知。

2、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遇到突发性事件时,党支部和有关部门必须立即向党支部报告。

3、年度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在紧急情况下可采用口头、电话报告等形式,但事后要补报书面材料。


三、报告的内容

1、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职责范围内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3、在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4、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的整改措施。


四、党支部在接到报告后,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提出指导性意见,针对报告中提到的问题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对突发性问题,要及时果断地提出处置办法。


中共济南市江苏商会支部委员会

201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