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江苏商会致全体会员倡议书
济南市江苏商会全体会员及家人:
春节将至,喜气盈门。为确保广大会员及家人能够度过一个祥和、美好的新春佳节,我会积极响应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自即日起,济南市江苏商会秘书处发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共建绿色文明家园!我参与,我承诺!”的公益倡议。让我们从自身做起,积极倡导文明新风,拒绝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幸福美满的绿色年、文明年、团圆年!恭祝大家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济南市江苏商会秘书处
2018年2月5日
《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后,在济南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包括长清区、章丘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的城区范围内的区域,都将禁止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售卖、燃放烟花爆竹。同时鼓励、引导单位和个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之外,少放或者不放烟花爆竹。这标志着济南市烟花爆竹的禁燃工作正式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为济南市的治霾攻坚提供有力支撑。
济南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致广大市民、社会各界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
新年伊始,《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正式颁布实施,这是顺应广大人民群众呼吁“泉城蓝”的有力举措,是维护公共秩序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更是推进现代城市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去年,700万泉城市民群策群力、众志成城,全国文明城市成为泉城新名片。当前,我市正以“创建永远在路上”的崭新姿态,描绘秩序更加优良,城市更有温度,生态更加美好,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的新图景。在此,我们恳请广大市民继续以主人翁意识,身体力行、倡树新风,移风易俗、文明过节,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共同呵护碧水蓝天,共建绿色文明家园。
不观望,争做遵规守法的行动派。近年来,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火灾和人身伤害屡见不鲜,让喜庆团圆的日子蒙上阴影。禁燃禁放,是每个向往美好生活市民的必然选择,只有从我做起行动起来,执行《禁放规定》,履行责任义务,主动监督劝阻,维护社会正气,真正使拒放烟花爆竹的好风气成为一种共识、一种习惯、一种自觉。
不抱怨,争做蓝天白云的守护者。听得到泉水叮咚,看得见一城山色,是泉城济南得天独厚的风景特色。但是燃放烟花爆竹,释放烟尘、留下垃圾、带来噪音,使泉城美景蒙尘、雾霾肆虐。治霾之路道阻且长,同在一片蓝天下,只有拒绝抱怨、摒弃麻木,有所不为、有所必为,汇聚点滴之力,为守住“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做出贡献!
不守旧,争做成风化俗的现代人。年味是阖家团圆的幸福味,不是充满硝烟的鞭炮味。生活在现代文明的城市,应该把节日的闲暇,用于参与志愿服务、文明劝导;用于关爱留守儿童、孤寡老人;用于与父母子女交心、街坊邻里欢聚。用鲜花绿植、祝福微信、文化活动丰富我们的节日生活,让我们的城市、我们的家园更有温度、更加温馨。
春节将至,衷心祝愿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济南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8年1月26日
不失初心,不忘初衷!
让我们一起品味泉城、传播文明吧!